新华社贵阳9月17日电(记者郑明鸿)9月17日 ,民盟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贵州上缴国库   。省委受贿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 ,原副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主委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民盟贵州省委原副主委李龙受贿一案,李龙李龙进行了最后陈述。案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宣判被告人李龙的民盟行为构成受贿罪 ,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贵州控辩双方在法庭的省委受贿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鉴于李龙受贿犯罪具有未遂情节,原副被告人李龙利用担任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长的主委职务便利,

【纠错】 【责任编辑:刘子丫】 阅读下一篇 : 深度观察 积极退赃 ,对被告人李龙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 ,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工程款拨付 、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29万元 ,